中国三农发布在4月22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的开鲁县有些种植户遇到了麻烦。他们反映,镇上和村里的干部阻止他们下田耕种,说种地得交钱。可这些种植户早在之前就签了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
有段视频显示,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村委会的副主任在春耕时拦住了种植户,态度强硬地说:“就算110来了又能怎么样?上面让我收钱我就得收。”
这位村干部的理由是,因为原本的草地变成了水浇地,所以需要交钱,这是上面的规定。后来双胜村的支书杨华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解释说,当初承包的是草地,价格比较低。但现在草地变成了水浇地,每亩地要多交200元,这也是县里的政策。
虽然开始没有明确说要收多少,但最后决定每亩地收200元,总共涉及到4650亩地。
种植户们觉得非常纳闷,他们的土地承包合同明明还有十几年才到期,怎么突然就不能种了?而且还要再交将近100万的费用,每亩地要额外交200元,这让他们感到非常不满。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这些所谓的“水浇地”其实是他们自己辛苦改造出来的。
据了解,这些村民从2004年就开始承包这片土地,一共签了30年的合同,而且到2022年他们已经把所有的承包费用都交清了。所以他们非常不明白,现在突然要再交的是什么费用。
当初他们承包这片土地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不毛之地,主要就是为了养牛和种植饲草。但是这些年来,他们投入了大量的劳动和资金,拉土平地、打井接电,终于让这片荒地变成了肥沃的水浇地,并在2022年成功种植了玉米。
现在,突然要让他们再交这么多钱,他们当然不愿意。他们觉得自己已经为这片土地付出了很多,而且也按照合同规定交清了所有的费用,政府不应该再额外收取费用。他们希望政府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让他们明白为什么要再交这些费用,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妥协的。
开鲁县委和县政府对这件事非常上心,他们立马开会成立了个工作组去调查这件事。后续会将调查结果一出来就会马上告诉大家。
说到底,就是一方要收钱,一方不愿意给,这才闹出了这么个冲突。
不过说实话,那个村干部和镇干部的态度确实太嚣张了,他们觉得自己是上面派下来的,就可以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不近人情也不讲原则。这样的行为,真的不符合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素质。
但话说回来,这件事最关键的地方在于,村委和政府要求种植户交钱,他们的理由是不是站得住脚,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换句话说,种植户把原本承包的草地改成水浇地来种东西,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呢?这都需要我们好好琢磨一下。
咱们来听听专业人士怎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有人说,把草地擅自改成耕地可是要受处罚的。
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里明文规定,第六十六条说了,非法开垦草原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情节严重到构成犯罪,那就得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还没严重到那地步,县级以上政府的草原管理部门会责令你停止这种行为,限期恢复植被,还要没收非法的东西和赚的钱,还得交罚款,罚款的金额是违法所得的一倍到五倍。要是没赚到钱,也得交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更别提还得给草原的主人赔偿损失了。
为啥草原不能随便改成耕地呢?主要就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你想想看,耕地是种作物的,作物有生长周期,不可能一直都有作物在地里。那当地里没作物固定土壤的时候,风吹日晒雨淋,草地就容易变荒漠了。这样一来,草原上的动物也就没地儿住了,整个生态环境都会受影响。所以,保护草原,人人有责,不能乱来。
看来,这个热点事件最后大家争论的焦点,肯定就是这片草地改成水浇地,到底有没有违反当初的合同规定,还有这样做是不是合法。
如果合同里没说不能改,而且法律也允许,那种植户就可以继续种,不用再多交一分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而那些乱来的工作人员,也得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才能平息大家的不满。
但如果合同里明确说了不能改,或者法律上也不允许,那种植户就得承担后果,该交的钱得交,该受的罚也得受。这样才能维护公平和正义,让事情有个了结。
种粮食都不合法了?
政府可没说违法,只是让交钱。
只要长一点时间什么都不种自然长满野草了。
所谓草原,就是没法耕种的贫瘠之地,地质就是风化的沙砾碎石,如果地下水不是很深,地面会长些最粗生的草,如果地下水很深,地表就是戈壁滩即所谓不毛之地。把草原改良成耕地,是利国利民的天大好事,这些农民在为自己创造效益的同时,也是为国家做了好事。
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由国家出租,期限为永久。
不是盐碱地么?怎么成草地了
小编无事生非
拿灯来,合同是租的草地,非要种菜,地肯定坏了
草原改耕地不合法,难道十几年下来都不知道吗?
不过蒙古草地变农田,蒙古草原会不会消失?可能也要分地区吧?合理利用土地,应该有规划。
养殖奶牛用地(畜牧养殖用地),改做水田,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果没有跟发包人协商同意,并报自然资源局批准,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自然资源局责令恢复原状,并给予行政处罚。
那些阻止村民种并查扣车辆的警察怎么处理了?
所以,农民买荒地干什么?不种地,做慈善吗?[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