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重刑追究贪官“裸官”及其跑路于国外的老婆、情人和子女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论处,根本上解决贪污问题【一】

大洋马夫 2023-11-01 22:12:54

如何整治贪官,尤其是那些可恶的裸官,似乎有点儿困难;其实呢,并不难,这仅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

贪官(裸官)贪了钱之后,把钱转移到国外,转移到子女、老婆、情人的卡上账上,让他(她)们在国外享受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而自己在国内却继续捞钱、继续贪污。

这就是这些蛀虫的真实想法。

这帮贪官(裸官)认为,即使是一旦东窗事发自己被拿下过之后,也判不了死刑,自己的妻子、女儿、情人等仍然可以在国外享受着富裕的生活。

这也说明了目前的法律太松了,贪官(裸官)及其老婆、子女、情人的各种违法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应当要改变了。

当然、贪官(裸官)的这种行为确实对国家、对人民的一种极大的伤害,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了吗?

答案是有的,需要下狠手。

方法是这样的:

即当贪官(裸官)在国内贪污的任何钱财款物,无论是到了谁的手里,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包括这一过程链条上的每一个人)。

这种追究是无线追踪,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坚持以共同犯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不仅要抓回来判处重刑,还要没收全部财物。

也就是说,不仅要“既打又骂”,而且还要“既打又罚”,不仅要从肉体上消除或者羁押束缚,还要从财产上清零归一。

让贪官(裸官)和其老婆、子女、情人不仅从肉体产生痛苦,还要从精神上让他(她)们崩溃,全部财产充公,不要客气。

把贪官(裸官)及其子女、老婆、情人以及贪污链条上的关联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三代终身不得从事公职工作,现在正在公职工作的,即刻停职,接受检查,最后直接“撵滚蛋”卷铺盖走人。

不仅要“打财败血”,而且还要“挖骨刺心”,这就是不但要“杀人”,而且还得要“诛心”的原理的具体运用。

那有人说了,贪官(裸官)的子女非中国国籍了呢?

有办法呀,利用刑法上的“普遍管辖”的原则,把美国人常用的“长臂管辖”的手段给借鉴过来,然后、再像以色列的特工组织摩萨德的特工追究纳粹战犯一样,全球全时段终生追究法律责任。

那有人说了,这样玩儿是不是有些太狠了?狠吗?如果不狠点儿,国家被贪污犯掏空了怎么办?谁来负责任?

还有人说,把人逼死了怎么办呢?其实,顾虑的太多了,死就死了吧,死一个算一个,死一个就会减少一个犯罪分子。

贪污犯死了是对社会的“净化”在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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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兴诚书店

兴诚书店

7
2023-11-02 08:25

这个创意非常适合人心,希望国家早日执行。

星辰

星辰

2023-11-02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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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为你憔悴

心为你憔悴

2023-11-03 01:04

株连九族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