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春山
刘春山(1917—2012),原名刘秉哲,山东省莱阳县人。
1934年考入莱阳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1937年冬参加八路军,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山西学兵队学员,新四军第4支队第8团连指导员、第1支队第4团营教导员,新四军第1师第3旅第8团营教导员,新四军苏中军区第4军分区如皋警卫团政治处主任(团长叶胥朝,政委谢克东、汪克明、赵毓华、王野翔)、警卫团副团长。

二级独立自由勋章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华中野战军第7纵队第61团团长(政委熊梦飞),华东野战军第4纵队第10师第30团团长,第三野战军第7兵团第23军第67师参谋长(师长杜屏,政委李彬山)、第9兵团第23军第68师副师长(师长张云龙,政委陈茂辉)。

二级解放勋章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解放军第23军司令部参谋处处长,第23军第67师副师长、师长,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3军第67师师长(政委陈烙痕),志愿军第23军副参谋长(参谋长饶惠谭)、参谋长、副军长(军长吴瑞山,政委谢富林),解放军第23军副军长(1958),解放军北京高等军事学院学员、学院军事教员,解放军第31军军长(1964—1968),福州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1968),昆明军区副司令员(1970),解放军石家庄高级步兵学校校长(1978—1985)。
曾当选第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少将;先后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