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对非法侵害时,通常会立即考虑报警来解决问题。在一些情况下,警察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才能到达事发地点。因此,我们需要自己采取一些反击措施或预防措施来保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区分蓄意犯罪、过失伤害和为制止非法侵害而进行的正当防卫行为,我们的法律制定了正当防卫制度,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2011年11月15日的深夜,李先生的女儿在回家的路上遭遇到一名面戴黑色面罩、目光凶狠的歹徒。李先生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却被歹徒刺了三刀。李先生奋力夺刀反击,最终使歹徒丧失了攻击能力。随后,歹徒的母亲多次提出申诉,试图将李先生定罪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行。法院将如何判决呢?
李先生居住在贵州某市的一个小区里,而他家里还有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儿名叫小芳。由于刚考完试,小芳和同学们约好了一起出去游玩,然后在外面吃过晚饭后才回到家。此时已经是深夜,整个小区内一片寂静。小芳走在路灯昏暗的照明下,突然一名戴着黑色面罩、凶狠的目光、手持利刃的男子挡住了她的去路。
该男子名叫刘某,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他在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外出打工。由于与老板发生矛盾,他愤而离职,并开始进行偷窃、抢劫等非法活动来谋生。
原本,刘某打算今晚悄悄潜入小区的某住户家中行窃,但没料到却遇见了孤身一人的小芳。这让刘某的想法发生了改变:他决定不再进入其他人的家中盗窃,而是直接从小芳身上抢劫,因为他认为小芳年纪小,而他自己则持刀在手,只需要威胁和恐吓一番,就能够顺利达到自己的目的。
谁知道,小芳所在的位置离家仅一墙之隔,她的父亲李先生正在卧室的窗边玩手机。当小芳发出尖叫声时,李先生立刻反应过来并迅速跑到窗户外面查看情况。
他看到刘某手持利刃,正威胁着小芳。李先生的心一片空白,然后他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向刘某扑去!
李先生将小芳护在身后,紧紧盯着刘某的动作。刘某对突然出现的李先生感到震惊,他仔细打量着这对父女,但并没有放弃绑架的念头。相反,被插入的干扰让刘某内心涌起了愤怒的火焰。他决定对这对父女进行一番教训,随后,他拿起刀朝着李先生冲了过去。
由于工作繁忙,李先生没有给予自己足够的锻炼,也无法与年轻有力的刘某相提并论。很快,刘某手中的锋利刀划破了李先生的胳膊、胸部和后背等部位。尽管被迫不断后退,但是一想到身后的女儿,李先生重新振作起来。趁刘某攻击的间隙,他猛击了一下他的手腕,成功夺取了刀子。
李先生浑身沾满了鲜血,气喘吁吁。他凭借最后的力量,将刀插入了刘某的胸口。在刘某倒下后,李先生也被送往医院接受抢救。
随后,检察院原本打算因证据不足而放弃对李先生的起诉,但刘某的母亲坚持要为儿子讨回“公道”,多次申诉以重新启动审判程序。面对李先生被指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法院将做出何种判决呢?
故意伤人罪意味着犯罪人存有故意心态,积极采取相应危险行为,导致伤害后果产生。故意心态可以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区别在于一个是积极期望伤害结果发生,而另一个是明知情况但放任结果发生。
在这个案件中,李先生是一个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明白把刀刺入刘某胸口可能导致其死亡,但李先生的心态是放任的。他主动进行了危险行为,并导致了刘某的死亡,实际上满足了故意伤人致死的构成要件。
构成刑法罪名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还设定了违法阻却事由,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属于此类。
对于李先生的案件,社会上存在许多讨论,尤其是关于他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
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行动,造成侵害行为人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采取防卫行为时,对正在进行攻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侵害行为,导致不法侵害人受伤或死亡,不属于过度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先生阻止的是刘某对自己女儿的侵害,符合保护个人或他人利益的正当防卫目的。根据公诉机关的说法,在李先生夺走刘某刀子后,刘某已经无法继续进攻,这意味着不法侵害的行为已经结束。因此,李先生接下来的反击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因此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此案件中,判断危险是否仍然存在要从当事人的视角考虑,而不能从事后的“上帝视角”来判断。就李先生案发时的情况而言,刘某在被夺走刀子后仍然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而李先生之前已经被连续刺伤,身体虚弱。如果他不及时进行反击,刘某有可能继续进行攻击。在李先生当时的认知中,刘某仍然构成危险,因此他的反击仍然可以视为正当防卫。
虽然正当防卫需要保持适度,但是李先生明显符合正当防卫条款中的特殊情况,即面临正在进行暴力行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导致不法侵害人死亡,应当免除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无罪,不需要对刘某的死亡负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既需要确保正当防卫不成为别有用心之人逃脱罪责的手段,又需要保证真正应该获得赞扬的人不受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
总结来说,本案中的李先生是在自己的家中发现女儿遭遇歹徒袭击后,挺身而出保护女儿,并最终夺刀反杀。在此过程中,李先生被连刺三刀并受伤,但他的行为被认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尽管他达成了故意伤害行为的构成要件,法院判决他无罪原因是因为他的防卫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且刘某仍然表现出攻击性。这个判决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正当防卫制度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个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在本案中,李先生的行为明显是为了保护女儿的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目标。尽管他的行为造成了歹徒的伤亡,但法院认为这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制止行为,不应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这个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在保护公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虽然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但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以确保其不被滥用或误用。这样的限制是必要的,在一些情况下,防卫行为可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事态进一步恶化或不必要的伤害。因此,法院对于正当防卫的判断必须基于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视角和后果。
本案中,虽然李先生的反击行为发生在刘某被夺刀后的瞬间,但从事后的角度来看,刘某仍然表现出攻击性,李先生的反击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女儿的生命安全。在李先生的视角中,刘某的危险并未解除,他迫切需要防止刘某继续行凶。因此,法院认定李先生的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需要承担对刘某死亡的责任。
这个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关正当防卫和法律制度的思考。正当防卫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也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应用。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正当防卫不被滥用,真正起到保护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面临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及时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要根据法律规定,明确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以避免自身和他人的不必要伤害。只有在法律的庇护下,我们才能够享受到安全和正义的保障。
用户12xxx14
还是有几个清醒的法官。
一周一条两酒三牌四练五赚六顿肉七做梦 回复 09-27 10:08
其实有不少,只是自媒体就算写了也没什么关注度,或者说是没什么好喷的,自然就没热度,加上大数据是推送感兴趣的,慢慢就成了“全是”不清醒的!
信徒 回复 09-27 21:34
警察来盘就好,互殴,关几天的事
龙都一笑
不要对正当防卫设置那么多限制条件。限制条件多了,其实就是在纵容犯罪。
dahai9967 回复 09-27 23:46
对于凶手死了也要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不能一死了事!!!
清新致远 回复 09-27 20:29
[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92xxx37
这个凶手母亲也不是个东西,生下一个杀人犯不知廉耻!
用户15xxx08 回复 09-28 00:33
没啥关系,我见过好多得父母管得严得,人也好,可儿子就是骨子里坏得流脓,所以我认为人生下来就定型啦
非爱不嫁 回复 09-28 01:23
家庭教育欠缺
用户11xxx23
防卫就是防卫,限制防卫就是流氓逻辑。
用户11xxx23 回复 09-27 14:55
被防卫就不要证据了?
用户11xxx23 回复 09-27 14:58
比如说,你冲到我屋子里来打我,威胁到了我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怎么被你防卫了?
翱翔
居然判正当防卫,真稀奇。
一周一条两酒三牌四练五赚六顿肉七做梦 回复 09-27 10:21
那是你只在大数据里看,离开你的兴趣和层面甚至年龄段 很多东西你都看不到!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好的没得啥说的,坏的才有话题感和热度,久而久之就看到的就成了“全是”坏的。
一周一条两酒三牌四练五赚六顿肉七做梦 回复 09-27 10:15
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样的报道少又在没沉底消失前,碰巧让你看到了。我因为看到类似的案件都会看一眼偶尔说两句,反而能看到一些。比如前几天才看到的,新郎为保护被骚扰的新娘,杀三伤一,三亚法院判新郎无罪且无任何民事赔偿!
用户10xxx41
难得不是互殴
用户10xxx00
让作恶者付出代价,坚决不赔!
中国陕西人 回复 09-27 10:07
害人者已死,罪有应得,这厮他娘应该赔偿李先生所受伤害,还反咬一口,真是乱了天罡[好生气]
瞌睡
可见认定正当防卫是多么的困难,这么明显的正当防卫还要扯犊子!
风雪者 回复 09-28 07:37
歹徒都动刀了,作为一个受伤切为了保护女儿的人来说,夺下刀后并不意味着就安全了,除非歹徒立刻逃跑,他不逃跑谁能知道歹徒有没有下一步进攻?何况在近身搏杀中谁还能管的了那么多,不把对方打倒在地或者一方认输投降是都是不安全的,何况力量还不对等,[笑着哭]用了这么多理由来判定正当防卫,怪不得歹徒现在都这么猖狂,没有足够的震慑力,歹徒根本意识不到如果实施犯罪他将可能承担的可怕后果,因为歹徒的过错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让受害人再承受二次伤害,这就是最大的不公。
§☆§
是谁纵容了 恶徒的嚣张气焰 [病了哦][病了哦]
寒剑孤影 回复 09-27 12:43
转移矛盾焦点
丹心 回复 09-28 10:53
法律法规都是。法律更多的是包庇罪犯,好人有几个主动犯罪的?
祀琪
不刺要害很有可能这对父母会被灭,受伤父亲到最后没有多少力气,歹徒还没受伤,要是没刺中要害等这位父亲没力气了刀又会回到歹徒手中………
林贵环
李父被坎的3刀是白坎了?医药费谁出?刘母有这样的儿子还好意思起诉?
疯狂的美刀
歹徒为什么这么嚣张,是不是法院惯的?法官们去厕所里反省反省。
复仇者
不容易啊!难得被判正当防卫!
星辰大海
国家应该对正当防卫授予,更大的权利。个人或他人遭受危及生命侵害的时候,应该给予无限反击的权利。这样才能真正抑制犯罪。
义平
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事,非要装逼说一大堆。
凹凸曼
还好不是南京法官判的
鼠愚你鸭 回复 白天 09-28 13:55
公正就是:价高者得😂
白天 回复 09-28 09:53
怎么公正法?
香山仔
杀滴好,杀得妙,杀得碴仔S翘翅![点赞][100]
松树的风格
万幸万幸,不是防卫过当!!!
自由飞翔
不杀?自己就死了!法官?如果是你,你怎么办?
A 石头 回复 09-27 10:10
法官会说,你可以报警,坐等警察到来,先按一个暂停。………等警察来了再继续播放!!!!
快乐一生
就这种情况,应该对罪犯的家属父母亲进行判刑,因为他们教育子女不当,所以他们的子女犯罪,他们有最大的责任,应该对他们进行判刑
用户51xxx65
应该反诉要求精神赔偿费,医药费,名誉损害费
梦想与思想
我就纳闷了,匪徒知道自己拿刀绑架他人是犯法,而救人的人可没有时间思考那么多,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反击就反击,为什么非得抓救人不放,反而对匪徒纵容的
IAMUFaRE
这种情况下,还在用上帝视角,找理由认为是防卫过当的人,一定不是正常人。大伙以后遇到了,一定要砍死它。
郑在阳
还手就是互殴
东洞庭山人
在南京会不会故意杀人[笑着哭]
如梦人生
此案如果在南京发生,这李先生肯定被判故意杀人罪!
用户10xxx62
明明是互殴
老东
正当防卫的含义是他拿刀刺入你体内,你抓住他的手,而他自已把刀刺入自已的体内?
笑对酒中影
可以反诉赔偿损失,医药费,精神上的必须赔偿!!
皮皮虾吐泡泡
早晚会有我们自己的《不退让法案》
皮皮虾吐泡泡 回复 09-27 07:18
绑架的在你眼里是良民?
丫丫个呸
还得是贵州法官啊,还好不是南京的[得瑟]
云梦泽 回复 09-27 22:15
南京法官估计会来一句:你怎么不问下歹徒还打不打
享受慢生活
此案判决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公民人身安全。
峰回路转
这公诉机关真够垃圾的,这样的事情经过也能公诉?你们还有一点业务能力吗?
用户11xxx28
开弓没有回头箭,谁都知道一旦动了刀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就没有和平收场的可能
用户38xxx14
你是故意拉篇幅,关于正当防卫在后一段就把事件叙说清楚了,非要穿插不必要而重复叙事。
用户10xxx62
应该判罚家属诬告诽谤罪,不然这些无耻的人换会🈶比美国都无耻。
青青草
总算看到正当防卫赢了[点赞]
用户89xxx65
残血反杀,才能判正当防卫,真不容易
lemon
但凡少一个条件都算过当。另外不算犯罪不代表不用赔钱。损失的时间成本、打官司的费用还有受伤的医药费都得自己出。
用户17xxx32 回复 09-28 13:15
说到打官司,很多很多时候,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根本就是两种结局。到底公诉机关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带有主观性?难道一个事实根本不重要?还有一个案件,哪怕你请律师了,但是判决结果还得根据你的作为来衡量,一个案件是判决工伤赔偿3.9,上诉维持原判。结果老父亲处理了几名法官,案件发回重审,赔偿到了31万。这就是宣传公平公正的司法,社会
用户18xxx02
对于持刀行凶者反杀就得定为正当防卫
永远的老兵
这个案件是典型的正当防卫,符合所有要数!
一生何求
难得碰到一个懂法又头脑清醒的法官[点赞]
用户10xxx95
这还用审?互殴[笑着哭]
小贩(鹏)
[点赞]。。
段天涯
这样的,李先生绝对正当防卫。换做我,直接带着菜刀,下去就是一刀,头砍下来再说。
用户95xxx31
不是他死就是我亡,已经是3刀了,不反击一刀,那么死的就是父女两人,
清风徐来
看来设立城堡法案势在必行~
平淡人生
所以在美国的枪支,卖得很火[点赞]谁敢进屋,基本都是用枪对啊
博乐辉煌
这个案件应该给刘先生见义勇为奖,国家应该补偿奖励刘先生奖金,虽中是他女儿,也是一个中国公民。
琅华绮梦醉光阴
案情这么清晰,就不该提起公诉
小胖
歹徒的母亲也算人的母亲?故意伤害不属于诬告吗?
鸿运当头
妈的,放屁,一个面对生死存亡关键,还要考虑是否正当防卫[大笑]
用户14xxx53
你儿子刘某持刀犯罪
豪情
老父亲被刺那几刀的医药费怎么算?白挨了[静静吃瓜]
曲高谁和
这都需要讨论的话,法律还有救吗?
我飞的小号
对正在实施的严重犯罪,有无限正当防卫
无所谓Z
不是互殴?
用户10xxx72
什么叫公正,
用户14xxx72
正当防卫的门槛高于天。
右眼容下世界
都特么持刀入室抢劫,并且伤害到主人了,这特么被反杀不算正当防卫,那法官就不要干了。
卡卡卡
干了点人事
麦可
不是南京就好
晴月
勇斗劫匪,成功解救人质,应该颁发见义勇为奖才对!
品味人生
如果李先生被判过失杀人,那龙哥反杀案可以推翻重来,这不是打脸?
孤独的鬼
不捅死歹徒难道要歹徒捅死自己吗?
用户33xxx89
如何确定,伤害已经结束?
欧阳学长
这种情况下,公诉机关怎么有脸振振有词反驳?
天道长在
这应该是见义勇为
用户10xxx27
法院判的好!人在遇险时正当防卫这个度实再太难把握
我心如火
不挨三刀算不算正当防卫?[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风过无痕 回复 09-28 01:28
不算[得瑟]
不会飞的小白
记住,夺刀反杀要一气呵成,只有和被侵害归入一个过程正当防卫才会成立,后续才是合理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对方只要有逃跑的意图就千万别追,这些都是判定点,法律在执行的时候跟你考试答题一样,到了一个点就得一分,然后后续在这基础上再找下一个点,别因为一个垃圾把自己搭进去,既然法律没法直接保护我们,那就把法律当做武器自己保护自己。
WIN
以后侵害他人被反杀的一律判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过当一说,只要对方拿出足以致命的武器,就可以将他打死!
用户18xxx13
如果是南京法官结局就不一样了
魔笛
终于正义了一次![点赞][点赞]
心善眼瞎
幸好不是在南京!否则是另一个故事。。
逍遥游
十多年的案子,拿点近年的出来看看?
minn
为法官点赞
有缘人
应是见义勇为
阿艾尔
这案子如果被判有罪那么犯罪比例会大量增加,司法公正和信誉将会降至冰点
用户91xxx25
哪来的脸告别人[得瑟]
秋天
把歹徒他妈枪毙
tb019677350
建议犯罪份子要杀人或者抢劫的话都去法官的家里,因为法官们最懂法,所以不随便还手,不然一不小心就成了防卫过当。
自由奔跑
歹徒只是没有了凶器,但并不代表歹徒就没有威胁了
信步幸福路
那个不要脸的罪犯母亲,也应该受到惩罚!
张保庆
外国来打中国中国是不是不需要还手这些事情就是浪费司法资源他母亲告抓起来无理取闹这才是真正的无理取闹
用户13xxx93
这么弱智的问题难道还需要讨论
用户93xxx48
这判的不对呀,这属于互殴致人死亡。
我的传奇
众所周知正当防卫是伤亡同等的才是正当防卫,如果对方死亡了,你也要比对方先死亡才算是正当防卫。[得瑟]
夜楼轩…听雨声
应该把死者家告上法院,教子无方,罪大恶极
绵荔子
这个判决判的好。正常的法官还是有不少的!
bjkln
最大的恶魔就是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五子祺
这个应该反诉要求凶手家人赔偿!
我要去西藏,仰望雪域两茫茫。
幸亏不是发生在南京!
逆天jk开峡谷先锋鬼打墙
不判互殴差评
怪蜀黍
不知道真假,电视里演的:在美国如果有人跑到你家里,你可以直接拿枪射击。
黄京山
扯蛋。法律这里应该修改,对手持凶器的歹徒没有防卫过当一说。如果不是歹徒、只是纠纷引起的争斗,这个才可以讲防卫过当。谁先动手、谁先拿东西就要考虑后果。因为动手可能使事件失控、拿东西可能使事情升级。另外,可以知道网上那些说什么不要夺刀的“专业”视频,是多么无聊搞笑。
糯米加粘米怎么会好呢
这样的案件经过还能给对方立案?不是应该直接不予立案么
chrom
正当防卫
tb36691216
给法官点赞[点赞]
裴日栓
我说死人的爸妈也要判几年3、5年吧,他们是同犯,